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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、不邪淫  ●智展

 

「不邪淫」是五戒之一,乃佛特别针对在家居士而制,简言之,即不可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男女关系。现今社会在风气开放的表象下,道德沦丧之事屡见不鲜,常可见所谓「第三者」介入他人婚姻的社会事件,或电视连续剧乐此不疲地将此类「出轨」情节放在荧光幕上演。虽然不一定有鼓吹之心,但频繁地炒作,已可见道德淡薄下,男女分际的荡然无存。因此,在妖氛充斥的今日,实有大大提倡「不邪淫」之必要。

 

「邪淫」的定义

 

「邪淫」除了如前文的简要定义之外,其实范围包含甚广。曾有人问雪公︰「谈恋爱是否算邪淫?」雪公答曰︰「未订婚者,专对一人,以礼貌求偶,而不及乱,世法所许,自不曰邪淫。反以上所举四端,即是邪淫。」(〈佛学问答〉,《明伦》一六二期)由此可知,邪淫戒并不专为已婚的在家居士而制,即使单身的学佛人,在恋爱的过程中若不专情,或对对方有踰越礼节的骚扰行为,乃至不顾社会舆论谴责,介入他人婚姻或恋情,成为「单身公害」,都算是违犯邪淫戒。

 

即使夫妻之间的行淫为世法伦常所许,但若「非时(如妊娠期中)、非处(如卧室以外)、非道(如口道、大便道)行淫,亦属邪淫。」(思飞〈佛学概要十四讲表述记(十一)〉,《明伦》三七四期)此外,若垂涎男女、或观看淫剧、乃至阅听绯闻等,亦为广义的邪淫。可见,若要将不邪淫戒持守得清净,在世风日下的今日,是相当不容易的。

 

邪淫乃行畜生事

 

「守道清白」固然不易,然学佛人为求解脱生死,还是必须戮力而为。印祖曾说道:「凡非自己妻妾,无论良贱,均不可与彼行淫。行邪淫者,是坏乱人伦,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,现生已成畜生,来生便做畜生了。世人以女子偷人为耻,不知男子邪淫,也与女子一样。」(〈诫吾乡初发心学佛者书〉)学佛人不论男女,志求无上佛道,绝不愿坏乱人伦,以人身行畜生事,况且《楞严经》云:「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」,纵为夫妻,淫欲亦须樽节。

 

有人问雪公:「念佛未受五戒,未断淫欲,能得往生否?」雪公答曰:「虽未受五戒,能自动戒杀戒邪淫,信愿行具足,可得往生,因能带业往生故;但仍以在可能范围内尽力戒免几分为更佳。」(〈佛学问答〉,《明伦》一七四期)可知,夫妻之淫虽不在「邪淫」之列,但为求「戒定慧」三学增上,仍应渐渐淡薄为佳,若不练习伏断淫欲之心,则将来恐成往生障碍。

 

不邪淫的利益

 

持不邪淫戒,在家学佛便是心地光明的正人君子,在《十善业道经》中,佛向龙王条列了持守此戒的殊胜利益:「一、诸根调顺(六根安住不妄动,身安心安)。二、永离喧掉(永离外在环境的不静,与内心的不安)。三、世所称叹(美德为人恭敬赞叹)。四、妻莫能侵(配偶绝不会受他人侵犯)。」又,「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后成佛时,得佛丈夫隐密藏相。」若能将持守此戒功德回向佛道,则成佛时,一定得到如佛一样的「隐密藏相」(即「马阴藏相」)。

 

或问:「邪淫之人,又召感何种果报呢?」邪淫坏乱人伦,自然感召下三途的苦果,《往生要集》上就记载了邪淫人入地狱道的苦状:「狱卒取地狱人,置刀叶林,见彼树头,有好端正严妇女。如是见已,即上彼树。树叶如刀,割其身肉,次割其筋,如是劈割一切处已。得上树已,见彼妇女,复在于地,以欲媚眼,上看罪人。作如是言:念汝因缘,我到此处。见已,欲心炽盛,次第复下,刀叶向上。」因为欲心炽盛的缘故,变现出美女(或俊男)在刀树的上端或下方勾引,而邪淫人便随其位置变动而在刀树中攀上滑下,承受着刀叶割截之苦,直至血肉模糊为止。然而业风一吹,身躯又回复原貌,先前的千刀万剐之刑又再重演。

 

学佛人见此情状,莫不悚然心惊,这一切都是淫欲心的驱迫,并非造物主的惩罚。佛家云,杀业最易犯,淫欲最难断,然而若欲了生脱死,必得和这最难缠的烦恼正面交锋。吾人立身处世,应以学做正人君子自期,唯有心地、行为光明磊落,方有出离苦海的可能,若能再加上念佛观心,时时伏住蠢动的欲念,则日久功深,净业必成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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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8年11月30日11:4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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