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治家政
《女子修身书》曰:“女子处理家政,事尤繁琐。惟能不惮繁琐,更济以定时,庶乎有济。彼耽于逸乐者,无论何事至前,辄迁延不肯即为,若曰‘我姑待明日为之’,及明日,更有他事,则又曰‘我姑待明日为之’,长此迁延,其事遂永无成就之望矣。”
又曰:“入人之家,见夫门庭修洁,陈列井然,则可知其家政之修。若夫瓶缶满案,衣被纵横,适足以形主妇之惰媮而已。”
又曰:“大家妇女,辄以中馈之事,委诸佣媪,幸而无事,固可坐享其成。设以饮食不洁致病,则悔将何及?是以无论贫富,皆宜亲主其事,且业无贵贱,彼不屑为者,大率病其繁琐耳。倘习之有素,则所事非难,而一家老幼,举蒙其惠矣。”
雪平曰:“主持家政,如能处处存一公字,其家必治。群雌粥粥,每易生畔。兆祸多由细微,自不待言。苟欲实行公字,须自小事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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