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教养子女
《人生必读书》曰:“富贵之家,爱子过甚,子所欲得,无不曲从之。性既纵成,一往莫御。小有拂逆,便肆咆哮。及至长大,恃强好胜,破败家财,犹系小事。一切刑祸,从此致矣。为父母者,亦曾念及此乎?”
傅绍先曰:“母之于子女,固无处而不用其慈,然慈非溺爱之谓。世人辄误解此意,以溺爱为慈,往往见子女有偷盗之行为,心明知其为非,而不忍加以阻止。或见子女有欺骗之举动,反暗赏其小智小慧,而欣然加以赞美。养成贪婪刁诈之恶习,败坏廉洁诚实之美德,莫此为甚!昔管子有言曰‘慈以教养’,是慈本含教养之义。为人母者,教养失方,即失其所以为慈。故当子女幼时,为母者自应尽其保育之职。举凡子女之饮食、疾病、行动、寝处,均须刻刻经心,时时留意。即子女长成后,亦当常施督责,但不可过严,致伤其感情;亦不可过纵,致堕其学行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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