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上感应篇汇编(第26集 视频+文字)黄柏霖警官主讲 孝廉讲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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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要发畏心】

就是三心裡面第二个,要敬畏心,我们看经文:

 

【天地在上。鬼神难欺。吾虽过在隐微。而天地鬼神。实鑑临之。重则降之百殃。轻则损其现福。吾何可以不惧。不惟是也。閒居之地。指视昭然。吾虽掩之甚密。文之甚巧。而肺肝早露。终难自欺。被人觑破。不值一文矣。能勿懔懔。不惟是也。一息尚存。弥天之恶。犹可悔改。古人有一生作恶。临死悔悟。发一善念。遂得善终者。谓一念勐励。足以涤百年之恶也。譬如千年幽谷。一灯才照。则千年之暗俱除。故过不论久近。惟以改为贵。但尘世无常。肉身易殒。一息不属。欲改无由矣。明则千百年担负恶名。虽孝子慈孙。不能洗涤。幽则千百劫沉沦狱报。虽圣贤佛菩萨。不能援引。乌得不畏。】

 

这一段就讲敬畏心。我们来看裡面的几个字,这个『百殃』就是很多,在《书经》裡面讲,「作善,降之百祥;作不善,降之百殃」,它是从这个地方来的,在《书经》裡面有这句话。你作善,得到各种吉祥、各种福报;你作不善,降之百殃,各种灾难都来,什麽衰耗的事情都来,这叫降之百殃。倒数第二行这个『不惟是也』,不惟就是不但。『閒居』,就是你离开这个城市,到乡间或到一个很清静的地方去居住,这叫閒居。『指视』,这个也是在《书经》裡面出来的,叫「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」。就好像十个眼睛在看你,十个手在指你一样,指视就是大家都在指着你,非常清楚的,叫指视。『文之甚巧』,这个文就是掩盖的意思,在《论语》裡面出来的这个字,叫「小人之过也必文」,小人对他自己的过错一定掩饰,叫小人之过也必文。『肺肝早露』,就是说你已经被人家看穿了,而且就好像你的心肝肺被人家看到了,叫肺肝早露,是这个意思。『被人觑破』,这个觑是被人看破。『能勿懔懔』,就是「你难道不怕吗?你不戒慎恐惧吗?」这是懔懔。一百零三页的这个『不能援引』,佛菩萨不能够来提拔接引你。一百零三页这段裡面这一句,『古人有一生作恶,临死悔悟,发一善念,遂得善终者。谓一念勐励,足以涤百年之恶也。譬如千年幽谷,一灯才照,则千年之暗俱除』,这一段也是好话一句,各位可以把它记下来。

 

我们现在再来整理这一段,它是说,你对天地要有敬畏心。『天地在上,鬼神难欺』,鬼神是没有办法欺骗的。我在讲「明因果.解业力」裡面就讲到,很多鬼神,就是亡者来教警察怎麽去办桉,甚至来託梦给警察,在「明因果.解业力」裡面有讲很多这方面的公桉。我们说四知,事实上不止,解释裡面讲,天知、地知、神知、你知、我知,鬼神都会知道的,鬼神都没有办法欺骗的。『吾虽过在隐微』,虽然我们的过错都在很隐密、很小的地方,我们把它藏起来,好像别人不知道,我们讲神不知鬼不觉,这个叫做吾虽过在隐微。『而天地鬼神,实鑑临之』,事实上天地鬼神都是在监视、在「鑑临」,就是在监察。『重则降之百殃』,重的他降各种灾祸给你;『轻则损其现福』,轻的就损你的福报。『吾何可以不惧?』我怎麽可以不害怕?不惟是也,不只是如此。在閒居独处的时候,『指视昭然』。你自己在独处的时候,我们前面提过慎独,「独行不愧影,独卧不愧衾」,你一个人在睡觉的时候都不要胡思乱想,一个人走路的时候,随时注意自己的影子,就是注意到你的心、你的起心动念,这叫閒居之地,指视昭然。鬼神都很清楚的在监察我们,我们虽然掩盖得很隐密(我们以为),或者是只有你自己知道。『吾虽掩之甚密』,文之甚巧,掩盖得很有技巧。而肺肝早露,事实上你已经被人家看破了。『终难自欺』,你没有办法自己欺骗自己。被人觑破,被人家看破,『不值一文』,这裡都一再强调鬼神难欺。

 

这个地方我再讲一下,我们台湾话讲,人在做,天在看。事实上真的都有天地鬼神在监察,但是作恶的人以为只有他自己知道,别人都不知道,他忘记那个亡灵也知道。亡灵被你杀死,他灵性不灭,你杀死他,他灵魂跟着你,他会跟着你报仇。所以才会有讨债、还债、报恩、报怨这四个因缘来做眷属,你跑不掉的。你逃得了一时,逃不了今生今世;你逃得了今生今世,你逃不了生生世世,一直在这裡边轮转。

 

我用一个故事来说明我们没办法自欺,也不能够欺人。在我们台北,有一个八里台北港,一个港口。台北港有一个司机姓王,这个王姓司机本来跟这个加害人也是好朋友,因为大家都在那边排班,排班就要载货。这个凶嫌姓何,他就找一个姓宋的一起要来杀害这个姓王的司机。他们两个就把他押起来,就把他打死,打死以后把他丢在台湾省桃园县芦竹乡靠近发电厂出海口的地方,我们一般叫林口发电厂那个地方,把他丢在那个地方。丢在那个地方,尸体就被发现了,警察就开始调查,但找不到证据。很像是投水自尽,好像是自己自杀,因为整个验伤过程也看不到很明显的证据。警察桉子办到那也办不下去,就卡住了。

 

他家属就很不相信她先生会自杀,她先生被杀死以后,他家人就很怀念他,他太太就去问神。就是这裡讲的鬼神难欺。他太太就去问神,神就跟他太太讲,说「妳先生不是自杀,也不是意外死亡,妳先生是被人家害死的」。他说,「凶手一共两个人」。神都知道两个人,他说凶手两个人。就把这个讯息,他们就去告诉警方,警察就开始又调查。调查以后,警察就从台北港的司机裡面再去过滤,再开始查,查到谁跟这个被害人有一些关联。结果警察后来查出来这个主嫌姓何的,还从这个姓何的再追出那个姓宋的。然后查他们当天(命桉时间)的通联记录,也找不到证据。你没有办法证明,他人在台北港也好,或者在芦竹乡也好,把这个人杀死,你找不到证据。后来那个姓何的,你看他多奸诈,姓何的叫姓宋的到林口那边,拿着这个被害人的手机,然后这个姓何的就在三重,台北县的三重,打电话给这个王姓被害人的手机,因为手机被他拿去了。这个姓何的主嫌就从三重打手机到林口那个地方,叫姓宋的说,「你要接,你要按下去,不要讲话,让它留差不多几十秒的空当,表示我有跟他通联,我人不在现场」,就是我们讲的不在现场的证据。我可以提出不在现场的证据,你警察就不能办我。后来警察就用测谎,就问他女朋友,问这个姓何的女朋友,姓何的女朋友承认是她男朋友杀的,姓何的杀的。后来就把姓何的跟姓宋的都绳之以法。这就叫文之甚巧。你用手机这样打,好像瞒天过海,没有人知道,神不知鬼不觉,「警察怎麽会查出来我叫这个姓宋的给我拿手机?」其实都肺肝早露,是这个意思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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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6年2月27日21:55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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