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妇女之模范 | 弘化修身进德丛书|丁福保著

admin 电子书评论阅读模式

第六章 婚 嫁

李范娴增女士曰:“吾国旧式之婚嫁,曰父母之命,曰媒妁之言,所谓不自由结婚也。为夫妇者,于结婚之先,初未觌面,家庭之习惯不知也,彼此之性质才貌不知也。贸然配合,于是多怨偶,刚者交谪,柔者抑郁。以交谪而家庭乱,以抑郁而疾病侵,损幸福而夭天年。夫妇之道,于是乎大苦,詈之者,致目之为野蛮结婚。”

二十年来,欧化东渐,乃有自由结婚之说,于是吾国有新式之婚嫁。新式之婚嫁,男女相见,媒妁无权,当可弥旧式之憾矣。然默察社会情状,又未必然!以新式结婚故,而被屏于家庭者有之,见绝于社会者有之。即夫妇之间,亦多相欺以术,不能相安者,请求离异之案,新式者更多于旧式。于是向之被詈为野蛮者,指而嗤之曰,文明者乃如是。

新旧两式婚嫁之不良,既如上述。今当进而求合于正轨之婚姻,大约风俗之成,皆根于数千年之习惯。其所以能成习惯者,自当有可存之理由。一旦骤革之,势不能,理亦不可。故旧式婚姻,未能尽废,而其贻误于子弟,当亟谋有以改革之。社会之目光,一般人之舆论,各国有各国之异点。吾国欲效欧风,当先察社会之倾向,未至先知先觉之地位,而妄认为先知先觉,非徒无益,而又害之。故欲行新式婚姻,一方面当认明自由之界限,一方面当体察社会而有以变通之。试将鄙见所及,略举如下。

一、父母子女之同意

青年子女,阅历无多,感情富而意志浮;鉴人以表,不能细查其底蕴;视事太易,不知计量其因果;才识不足,不能不有赖于父母。父母处世久,阅人多,鉴貌辨色,破奸摘伪之方,亦较胜于少年。故子女意有所属,不妨婉陈之父母,以取父母之同意。父母访其家世,睹其人物,以为可则径许之,父母见有不可许之点,则详切以告其子女,使反省焉。父母意有所属,亦当详告其子女。使子女有疑问之点,则为访明而更告之,子女以为不可,父母亦当自省。苟其事为子女所误解,则婉曲晓喻之。其事为子女所真知灼见,则采用之。盖父母之阅历,固优于子女,而时代不同,父母之以为是者,或已不适时宜。婚姻关系子女终身,父母亦不可视子女为所有物,而任意决定也。

二、媒妁之慎选

吾国社会之现状,男女之程度,实不足以迳效欧风。使有一人焉,效欧洲男女之交际,男女相谈话、偕行走、共饮食、同游戏,举动一出于正轨,不稍涉于暧昧。光明磊落,在欧人固视为常事。吾国则群起而非之矣,以为是人也,不知礼义,不知羞耻,怪物耳,非正人君子也。人见弃于社会,至易妨其事业。故在今日而欲畅言新式结婚,使结婚之前,男女常有相见之机会,犹为难事。即退一步言,父母代子女之劳,两家之尊长,先见其意中欲得之婿若妇,而与之谈话焉、饮食焉,以熟察其性质,相攸犹易。妇则非素谂之亲戚,不能见也,社会之见解如此。欲通两家之意,势不能不赖乎媒妁,但媒妁宜慎选,须延请相知有素,诚实可恃,向不以媒妁为营业者。使居于第三者之地位,访其家庭,考其历史,详询男女之学识性质,报告于两家之父母。父母又据其报告而详加访问,苟媒妁之言不虚,男女之学识性质足以匹配,乃从而议婚焉,所得亦过半矣。若三姑六婆,鄙夫俗士,则断无为媒妁之资格也。

三、门当户对

吾国谈婚姻者,每曰门当户对,此言不可废也。社会有上中下之分,其生活程度,自各不同,职业互异,家
庭之习惯,安能比户皆然?故两家之门第不想当,婿不能安其心,妇不能尽其职,家庭从此多事。吾书至此,外子为我举一证焉。谓有友某君,小学教员也。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。家亦小康,娶儒家女,论门第固相当也。然女之父母,旧式的儒家也。起居不能有定时,饮食亦晏于学校;于归之后,每日晨起,梳洗孔忙;夫欲赴校,晨餐未备;午膳回家,米亦未淅焉。夫于是寄食于友家,伉俪之间,亦因之反目。故考察其家庭之习惯,尤较门户为急也。

四、重人而轻财

世风不古,争聘礼、争妆奁,婚姻之道,乃如卖买。争聘礼而婿家竭其力以应,亲迎至门。女家藉仆婢门包之名,闭门不纳。媒妁更往返商榷,如其愿乃止。婿非有家,摒挡婚费,已极周章,益以苛求,不得不借贷或典质。妇未入门,债已山积。于归之后,婿日困于愁城,妇亦颦蹙终日。尊嫜推贫困之由来,必迁怒其妇。即富有之家,未婚以前,以争礼而伤其感情,女亦艰于为妇。故争聘礼,实足以祸女之终身也。争妆奁,女家亦苦于张罗。且富于妆奁之女,骄且惰,不能俯首事舅姑夫子,而子恃妇资,或因以游荡。贪妆奁,亦足以祸其子也。故今之言婚姻者,宜求男女之足以相匹。家之贫富不必论,聘礼妆奁,各随其家之有无,尤不许一言道及也!

五、勿信占卜

男女两家之希望如何,各随其现状而异。故吾欲假定一格,男具何种性质才识,而始可以为婿;女具何种德性能力,而始可以为妇,吾实无从下笔。然结婚以前,两家意中,必各有其希望在。顽固之人,习于迷信。欲知其能达希望否,则付诸占卜。占卜之不足信,人尽知之,无烦赘述。即以占卜为可信,而两方欲为子女早毕婚姻之事,费百钱,即可托瞽者捏造一庚帖。吾即欲占卜,亦无从而占卜之。其他求签拆字,同属渺茫,断不可信!信之则无效可求,而天生佳偶,事事相称,因占卜而失之者众矣,可不戒哉!

六、研究年龄及体格

婚期之早晚,关于终身之幸福。近颇有人提倡晚婚说,于男女之生计上、生理上,当有大益。然少年意志薄弱,亦正有横决之虑。故子女之婚期,应由父母酌量定之,可晚者以晚为是。男女年龄之差,以学理言,男长于女可十岁。吾国社会之习惯,未易语此,则五岁其庶几矣;若女长于男,断乎不可。体格之强弱,谈婚姻者每易疏忽。至多考察其肢体之健全与否,疾病之已有发现与否,而男女之秉质如何,将来能否免于疾病之困,鲜有察之于事前者,此大患也。故考察身体,亦为婚姻上重大事项。至于考察之法,则另有专书,可无赘述。

七、自由当研究其真相

罗兰夫人曰:“自由自由,多少之罪恶,假汝之名以行。”西国之结婚,所谓自由者,亦正有许多之防制,应有之识力。非如蛮族之人,相悦即可以为夫妇也。吾国盲听欧风,一若自由两字,更无丝毫束缚,于是误入歧途,逆施倒行,见弃于社会,被屏于家属。吾滋不欲琐述其现象,愿好言自由者,细察其真相,勿涉于误会。而社会之舆论,家庭之阻折,足以损我终身之幸福者,亦宜顾及,勿一意孤行也。

近世生活程度日高,经济问题,不可不研究。故嫁女妆奁之改良,必须商榷也。

楼明远曰:“嫁女随嫁之一切物品,谓之妆奁。”衣服也,首饰也,以及种种器具也。丰者以万元计,次亦以千元百元计,卒之供过于求,不能尽数使用。而习尚时移,或者几成无用(如十年前之衣服,以小袖为时,今则以大袖为时,彼小袖之衣服,改无可改,是几无用矣),岂非违背经济主义耶?是不可不有以改革之,请述如次。

凡嫁女妆奁,除为日用所必需者外,概以实银授之。若能代存储蓄机关,而以凭证授之,则更善焉。盖以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办妆奁嫁女,何如以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实银嫁女之为得也?何如以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实银存诸储蓄机关,而以凭据嫁女之更为得也?阅者疑吾言乎?再申论之。夫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妆奁,不过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妆奁而已,既无利息之可图,复有虫伤菌蚀之堪虑。若存万元、千元、百元实银于储蓄机关,即以年科一分计算,亦可得千元、百元、十元。以每年所生之利,为每年添办衣服首饰等之用,固不患其不足,而能迎合习尚,尤为可取焉。更有进者,此种办法,如遇节俭妇女,将利生利,吾知不二十年,纵非巨富,亦可小康。不然,坐拥妆奁,虽多奚益,损伤经济,莫甚于斯,嫁女者其审诸!

 
admin
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9年1月2日10:34:03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://ww.wmfjt.com/57063.html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
确定

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