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研习报告—论语 锺茂森博士主讲 (第一三O集) 2011/3/9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 档名:57-007-0130
尊敬的诸位仁者,大家好!大家请坐。我们继续来学习《论语》,请看第十七篇,「阳货第十七」第二十章:
【孺悲欲见孔子。孔子辞以疾。将命者出户。取瑟而歌。使之闻之。】
『孺悲』是一个人,相传他是孔子的弟子,也是个鲁国人。孺悲那个时候『欲见孔子』,他要求见孔老夫子。孔老夫子推辞说有病,实际上他没病,找一个藉口不跟他见面。『将命者出户,取瑟而歌』,将命者是传话的人,等到出去传话告诉孺悲夫子有病,在传话的时候,孔子取瑟而歌,他拿琴瑟就弹奏起来了,而且还唱歌,意味着他自己没有病。『使之闻之』,还一定要让孺悲听到孔老夫子的歌声,就证明孔子不是真的有病,而是不愿意接见他,这就是让孺悲知道。
这个事情我们就觉得有点奇怪,为什麽孔老夫子不见孺悲,而且,不见且不说,还故意让他知道是不愿意见他,到底是什麽原因?当然古注上众说不一,没有一定的解释,没有权威的解释,我们可以存疑。有一种说法是讲到,按照古时候礼节,弟子要拜师的时候,第一次必须应该由人来介绍,如果没人介绍,自己找来,那就叫失礼。介绍之后拜了师,以后弟子再见老师就不需要再经介绍。有古注上说,因为孺悲是初次来见孔子,就没有经过介绍,这是失礼,所以孔子不见他。根据刘恭冕《论语正义补》,刘恭冕是刘宝楠的儿子,跟着他的父亲学习《论语》,有家传。刘宝楠有一个《论语正义》,是清代以来最权威的一个注解,也是注解得非常周详。刘恭冕是刘宝楠的儿子,从小好学,他有一个《正义补》,就是补充他父亲有一些漏掉的地方。据刘恭冕说,「此欲见是始来见,尚未受学时也」,就是还没有正式拜师,第一次来见。孺悲来见孔子都不知这个礼数,孔子在这实际上是教育他,不用见面,不见也是教育。所以孔子推说疾病,不跟他见面。这个是圣人教学的善巧,让他学礼而且印象深刻。
在江谦先生的补注当中他是这样讲到的,「既辞以疾,又取瑟而歌使之闻之,可知圣人之不肯妄语。虽不见孺悲,实已进而教之」。这是圣人教学的手段,可以说用起来是非常的多样化。他既辞以疾,推说有疾病不见,又取瑟而歌使之闻之,这教育就很明显,用这种动作来点醒这个弟子,一定要依礼行事。圣人不会打妄语,他没病他推说病,也要告诉你其实我没病,用歌声来告诉你,不肯妄语。虽不见孺悲,是进而教之,这已经教了他,没见已经授教。从这裡可以看到跟老师相处、跟父母相处或尊长相处,都要事之以礼,没有礼是不行的,这就是不敬,「礼者,敬而已矣」。不依礼而擅自自己做主,任意的来行事,这其实已经是对尊长、父母师长的不恭。孔子等于是先给他敲敲脑袋瓜,让他明白,既来入孔门做弟子,你得先学礼,给他个难堪,让他永远记住。
这个既是教孺悲,实际上也是教我们后世弟子。一开始如果就无礼而不敬,以后你想学道是不可能学成功。要学道,最关键的是有诚敬心,一分诚敬得一分利益,十分诚敬得十分利益。来拜师,首先要把那些傲气、那些不恭的习气全部得打掉,做个老实人、做个守规矩的人,这才可以。儒家,你看一开始先教你规矩,佛家也不例外。古时候寺院,一出家就得五年学戒,学戒就是学规矩,无规矩不成方圆。规矩学好了,自自然然都中规中矩,不失恭敬心,然后才能够算是个法器,他才能够接受大法,这是老师教学苦心。我们再看底下第二十一章:
【宰我问。三年之丧。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为礼。礼必坏。三年不为乐。乐必崩。旧穀既没。新穀既升。鑽燧改火。期可已矣。子曰。食夫稻。衣夫锦。于女安乎。曰。安。女安。则为之。夫君子之居丧。食旨不甘。闻乐不乐。居处不安。故不为也。今女安。则为之。宰我出。子曰。予之不仁也。子生三年。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。天下之通丧也。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。】
这章比较长,主要是讲孝道的。《孝经》上讲,「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」,丧礼很重要。《弟子规》也讲,「丧三年,常悲咽,居处变,酒肉绝」,这都是行丧礼。三年之丧,这是给父母服丧的年限最长的,这都是古礼,《礼记》上都有记载,这是周公所制定的。但是周朝到了东周时期,慢慢人遵守礼的就愈来愈少,到了春秋时期就礼崩乐坏。丧礼在东周时期,人已经不遵守,在孔子的时代基本上没有多少人还守三年之丧。但是孔子提倡礼乐,推行周公之政,所以他对于礼守得非常严格,还是严守三年之丧。所有孔门的弟子都必须依教奉行,还得要完全依礼行事。宰我在这裡来问孔子,实际上都是表演的,表演出一个玩世不恭的态度,反对三年丧礼,引出老师的一段批评,警醒那些违礼之人。
『宰我问三年之丧』,宰我在这等于是代表大众来问,这三年之丧『期已久矣』,这时间是不是太久了?这个「期」可以按时期来讲,时期已经太长久了,不需要那麽长。因为当时人都不守三年之丧。宰我是很会说话的人,孔门四科裡面宰我是言语第一,跟子贡一样,都很是能说会道。所以他说了这个论点之后,底下还有丰富的论据,很充分的理由,为什麽说三年太久了。他说『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』。这个意思就是说,君子如果时间太久不去为礼乐,不行礼、不去习乐,就会导致礼崩乐坏。当然肯定有一个古成语是这麽说的,所以宰我这裡讲的是振振有词。因为在行丧期间真正是礼无容、闻乐不乐,礼和乐都不做了,不做的原因是什麽?因为孝子在居丧期间他对父母的哀思很深切,所以连礼乐都没有心思去为、去行了。这个就反倒成为宰我主张缩短丧期的一个论据。邢昺的《注疏》裡面也说到这个成语,原因是君子以礼乐来修养身心,所以不可须臾离也。但是居丧期间就不一样,既不为礼,也不为乐,这是等于开缘。宰我就据此来辩解。
不仅说这个礼乐的问题,他还举出下面的论据,说『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』。这个「期」就做週年来解,就是一週年。「旧穀既没」就是去年的穀物已经尽了,今年的新穀已经成熟了,换句话说穀物也是一年就得更新一次。穀物如此,还有鑽燧取火,这个叫改火,就是改用新木来取火,古时候就是用鑽木取火的。取火,一年四季用的木头不一样,根据马融的注解,《周书.月令》裡面「有更火之文」,它这裡有出处的。宰我讲的这些话语全部都是有来处,很会说话。它说,「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」,这是不同的树木,「季夏取桑柘(音浙)之火,秋取柞楢(音作游)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」,你看春夏秋冬取不同的木头。「一年之中,鑽火各异木,故曰改火」。这就是宰我的说话理由。一年都有改火,鑽木改火,所以一年的时间他认为就足够用来作丧期了,所以「期可已矣」。我们也很佩服宰我,确实讲话很振振有词,其他人还真的说不过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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