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识简介(二) 作者:净常
上一期我们说到唯识学在推求万法之由来时,提出了「万法唯识变」之宗旨。万法是所变,识是能变。今再进一步推求:「此能变识之由来为何?」答曰:「识原于性」,谓此能变识,乃由本性而来。此一本性,在众生曰佛性,在万法曰法性,法性、佛性皆是本性之异名。佛说:「众生皆有佛性」,谓一切众生之本性,原来都是灵灵觉觉,清净光明,与十方诸佛无二无别的。只因一切众生,自无始来,被妄想、执著所覆蓋故,遂不能证到这个本性,因而永远在昏暗长夜中讨生活,在迷惑颠倒中过日子!这个蒙上重重的无明烦恼之本性,即叫做「识」。当本性从真起妄,由觉转迷的初动之相,称为「本识」,亦即是第八识,而前七识,复由本识之所转生,因此前七识,也叫做「转识」。
所以,唯识学之要旨,今可用一言以蔽之,即「变」而已矣!本性迷了,初变为本识,再由本识转变为前七转识,合此八识而变现出林林总总之宇宙万法来。
这种「识变」万法的情形,今简介如下:唯识学家以为这能变的八个识,可分为三种次第说明之,即「三能变」,谓初能变,指第八识;二能变,指第七识;三能变指前六识。三能变之意义是说:一切法都要经过这三种「能变识」合作之力,才能生起与存在。
这八个识虽然都可以叫做「能变」,但其中有二种差别:
一、因能变─第八识中所含藏的诸识及一切法之种子(此即是因),各能转变生起现行果法,叫「因能变」。
二、果能变─诸识由第八识中之种子,转变生起现行果法之后,复由八个识之自体分(此即是果)能变现出能缘之见分,及所缘之相分,叫「果能变」。
由上所述,可知:严格说起来,真正具有能变功能的,唯有第八识而已,因为不但一切外境,是由第八识中之种子所变现,即前七转识,也是由第八识中之种子所变现的。因此,若说前七转识为「能变」者,也不过是所变中之能变而已!唯有第八识是真正能变,所谓「内变根身,外变器界」,正是第八识特殊之功能!
在此我们不禁要问:「为何第八识能够变现根身、器界呢?」其原因就是在第八识中含藏有两类不同的种子,所谓「共相种」与「不共相种」。共相种是依一切有情共同作善恶之业(共业)所熏习成的种子,此等种子成熟时,能变现起山河大地等器世间(依报)。因为器世间是由一切有情之共业所招感的(即「共变」),所以叫「共相」。不过,在这共变的器世间中,仍有一部分具有不共的性质(即「共中不共」),譬如:各人所有的田地、房舍等,各有各的所有权,别人是不能任意侵犯的,又譬如上一期所说:「天见宝严地,人见为清水,鱼见为窟宅,鬼见为猛火」,可知:广大的器世间,虽然是「共变」的,但仍有「不共」的性质在─即并不是各类有情,彼此互用「共变」的世界,而是各类有情,各自变成不同的器界,即以自己所变的器界,为自己受用,此「一水四见」即「共中不共」之例。
再说到第八识中所含藏的「不共相种」,这是指依着各个有情各别之业因(不共业)所熏习成的种子。此等种子成熟时,能变现起有情众生之根身(正报)。因为有情众生各自之根身,是由各个有情之不共业所招感的(即不共变),所以叫「不共相」。不过,在这不共变的根身之中,又分两种,即「不共中不共」与「不共中共」。先说「不共中不共」,此即指眼耳等净色根(略与生理学上所言神经相似)。净色根乃是各个有情之第八识中不共相种所生,唯自识依,非其他有情能受用。此净色根当有情众生生命存在时,固然能发挥其神经作用,可是一旦生命结束时,此神经作用,顿时消失!其次再看「不共中共」,此即指眼珠、耳鼓乃至肌肤等扶尘根,乃是净色根所依之处,扶尘根虽是人人各别而有,但却与众人共通而共受用,因此,此扶尘根(眼耳鼻舌身等形体),当吾人生命终了之时,犹存其形体于人间,为人人所共见!
如上所说,第八识之「内变根身,外变器界」,瑜伽论归纳为四种,所谓「四变」:
共中共── 如人类中无主山河等。
共中不共── 如有主田宅等,他虽共变,不得共享。
不共中共── 扶尘根是,他人亦得缘之而受用之。
不共中不共── 即净色根,唯自识依,非他依用。
平素吾人眼耳等识攀缘境相时,即是依托有情众生之第八识所变现之境相(根身、器界)为本质(本质相分),然后各个有情再依自己的眼耳等识,别变出一重相分(影像相分)给自己的眼耳等识之见分去攀缘,唯识家称此为「自变自缘」。譬如:吾人眼见一棵树,红花绿叶,生意盎然,一般人皆以为这所见之红花绿叶,即是这棵树之本质,离心而客观存在的实法,谁知眼所见者,不过吾人眼识之见分,借着人人之第八识所「共变」之境相(树)作本质,再变现起自己眼识之相分(影像)而攀缘之而已。眼识缘色法如是,其他转识之缘境,亦复如是。即吾人平素所认识到之一切境相,都只是自心所变现起的影子而已!可是愚痴众生,由于无始来的烦恼习气,扰浊了内心的缘故,对不知其所认识之境相,是由内识之所变现的,反而误认彼等为离心存在之实我实法!所以诸佛菩萨为欲打破众生的妄执,特别在诸识所变之见、相二分上,随顺世间的妄情,假施设我法的名字,实际上一切我相、法相,都是依识体所变现的,离开了识的自体,根本就没有像凡夫所妄执的实我实法可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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