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玉历的内容——十殿阎王刑罚因由详情的介绍
一、第一殿 秦广王
秦广王的业务,专管人间的长寿与夭折、出生与死亡的册籍;统一管理阴间受刑的吉、凶。
鬼判殿位居大海中、沃燋石之外,正西的黄泉黑路上。
凡属善人寿终的时候,有的接引往生天堂,或西方极乐。
如果是功过两半的的男人、女人,死后送交第十殿,发放投生人间,有的男人转生女人;有的女人转生男人。各按照在世时所造的业力、因缘,分别去接受果报。
凡是在世恶行较多,善行较少的人,则引入殿右的高台,名为孽镜台。
台高一丈,镜子大约十人圈围。向东悬挂,上横书七字:
‘孽镜台前无好人’
被押赴来的多恶行鬼魂,自然地见到自己在世时心地之奸险;以及死赴地狱受苦的惨状。此时才知道:万两的黄金都带不进去,一辈子只有罪孽随著到地狱来。
照过孽镜台后,批解第二殿、开始分发地狱、运用刑具,令受诸种苦痛的刑罚。其罪刑与罪因详情如下:
(一)自杀者的罪刑:
假如有世人,不去思考天地生人,父母养育身体,珍贵异常,恩重如山。父母恩,众生恩、国王恩、三宝恩等四恩未报。未奉到勾帖,就擅自轻生、自杀、上吊、服毒、投水等等。除因忠孝节义的德行,牺牲生命,死后为神的之外,假若是因细小的忿恨,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即率尔轻生,究其所犯罪刑,并未至死刑的地步。也有的想嫁祸、加害他人,而弄假成真,轻生气绝的。以上诸种,门神、灶神,立即押解本殿,收入饥饿厂与干渴厂。
这些自杀的鬼魂,每逢戌、亥日,完全如临死时一般痛苦。一切痛苦的情境,照原来的样子,再出现一次。有的七十天,有的一、二年之后,押解其魂魄,再回到寻死的地方,受悔恨折磨之苦。并且不许接受羹饭、纸帛等祭品的祭拜。
假如自杀的鬼魂自知忏悔,敛心守藏,不出鬼影魅形来惊吓人;也不乱找替死的人。那么等遭他牵累的人,已经脱离牵累,是日,门神、灶神,仍然将此鬼犯押解到本殿,转发第二殿。重新考查校对他的功与过,从重加刑,再另递交各殿,配发地狱去受苦。
假如曾经现形吓人或找寻替死的人,或用这些言语吓人、诈人;虽然未至于令人死亡;那么即使以前曾经行诸善事,所有地狱也一概不准减免其罪刑。
若是轻生已死之后,毫不收敛鬼的形影,以致惊吓、令人丧命的话;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,勾到各地狱去受苦。满一百日后,发配入阿鼻大地狱,永远用锁链吊扣住,不许超生。
(二)诵经漏脱字句之罪刑:
凡是出家人、道士、拿人的钱,为人拜诵经忏,遗漏字句、或页卷的;就带来本殿,发进补经所。各个送入内藏经忏,黑暗的小房间内。所有他所遗漏的字句之处,一概都签写明白,补诵清楚。
此处设有油灯,贮存数十斤的油。只用一根细线点,有时明亮、有时黑暗,不能一口气就很快的补写完足。
(三)修行起贪图供养者的罪刑:
如果原本清净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,却发了贪心,枉求供养以享受的人,也得在此补经。
(四)诚心修行,弘扬佛法者之利益:
一般在家修持的善男信女或尼姑,十分诚心,心口如一地拜念一切经、咒、佛号。即使有错误、遗漏;然而重在诚心,而不重在字句。类此诚心修持之人,佛降旨不用补经,每月初一,并将其功德记载于善籍之中。
世间之人,若于每年的二月初一日,向西方至诚地礼拜,学习阿弥陀佛甘灵王清净,利益一切众生的庄严万德。将平常忆念行持佛德,及诵经、持咒、严守戒德的内功外德,发大愿力,祈当生得证极乐世界的性德。并且发誓精进去修持,尽力地宏扬佛法,利益一切众生。那么寿终之后,立即蒙佛接引,往生极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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