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书研习报告—论语 锺茂森博士主讲 (第四十八集) 2010/6/19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 档名:57-007-0048
尊敬的诸位仁者,大家好!我们继续来学习《论语》,请看第七篇,「述而第七」。我们上一次讲到第六章,讲到一半,还没有讲完,我们继续来看这一章。首先把这章念一下。
【子曰。志于道。据于德。依于仁。游于艺。】
上一次我们向大家报告,李炳南老先生说,这四句话十二个字,是整个儒学的总纲领。这十二个字,可以说对于我们学儒来讲就是至关重要,所以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学习这一章。上一次跟大家汇报了两个小时,恐怕今天还得再用两个小时。认真的学习它有好处,可以掌握整个圣学的纲要,也是中国文化的精神。我们看李炳南老先生的《论语讲要》分析得非常周详,上一次我们讲了头两句,『志于道,据于德』。
简单的回顾一下,这个道就是讲生命宇宙的本源,也就是我们的本性、万物的法性,它是生成我们宇宙万物的源头,这是道。道,不可道,说不出来,为什麽?因为我们的六根没办法缘到,眼不能见、耳不能闻、舌不能尝、鼻不能嗅、身不能触摸,连我们的意识都想像不到,六根缘不到的。但是它却又是宇宙万物的主宰,宗教裡面讲的神、真神、造物主。谁才能见得道?要知道,道,人人本有,它是遍及宇宙、无处不在,普周法界,当然我们人人分上都会有道,所以《中庸》讲,「道也者,不可须臾离也」,你离不了它。可是我们没有证得道,就是没有证明现在我们确实得道、有道的受用,没有能够证明,没有这分体验,原因在于我们有妄想分别执着,就是有念头。这个念头,微细的属于妄想,粗一点的就是分别,再粗一点就是执着,执着是非常粗重的念头。正因为有这些念头,所以虽有道,但是不能证道。
我们现在要修德,「据于德」就是修德。「志于道」,志是心之所之,我们心嚮往之,也就是要发愿、要立志,此生要成道。有了这个志向,我们就要起修,处处都要修德。这个「据于德」,据就好像是拐杖。如果一个老人腿脚不灵了,必须要靠拐杖才能够走路;拐杖丢掉了,那就会摔倒,用这个做比喻。我们现在都好像是残疾人一样,不正常了,为什麽?失了道就不正常,所以要拿根拐杖,不能够离开它。这个拐杖就是德,具体而言就是性德,跟我们本性相应的德。
道,它是本不动摇的,这是讲本性,本性没有动摇,它没有动,它是寂静的。一动,这就有德了,这个德包括相,念头一动,宇宙现象就产生了。在佛法裡面,《大乘起信论》就讲到,无明不觉生三细,三细相就是因为念头动了就产生了。产生了相之后,最重要的你要觉察,知道这个相是假相、幻相,为什麽?因为它是动才产生的相,这就是幻相;它不动,相就没有了。现在一动就产生相,一见到相立刻要觉,觉了之后,回归到不动,这叫据于德,你就回归到道上。
在动的时候,你能够觉,这个觉了不起,觉就是明,《大学》裡面讲的明德。如果你不觉,不觉叫昏德、昏昧,你就不明了。我们既然现在心已经动了,动了就要「明明德」。这第一个「明」字,就是你真正在做修省的功夫,念头一动立刻觉察到,「这个念头该不该动?」譬如说这个念头是损人利己的念头,裡头有自私自利,有欺骗别人,有贪婪、妄取,有傲慢、嫉妒,有邪思邪念,这些念头都是不应该动的。你一觉察到这个不符合我们本性本善,立刻把它放下,这就是你修省的功夫,你就是在做明明德的功夫。只有你自己能明明德了,你才能够帮助别人明明德,帮助别人就属于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事情。这是讲「志于道,据于德」。
下面我们来分析下面两句,『依于仁,游于艺』,先看「依于仁」。《雪公讲要》裡面讲,「依于仁者,《说文》:仁,亲也,从人、二」。先分析仁这个字,用《说文解字》裡头的说法,仁解释就是亲的意思。它这个字的构型很简单,从人、从二,人字旁一个二字,这就是仁,二人。这二人是谁?一个是自己,一个是别人,不管别人是什麽样的对象,其实也并不完全光指人,跟我这个人相对的,不属于我的那一切,跟我就是二。我跟他,这个他包括我以外的一切人事物,是合二为一了,这就是仁。你看这个字裡头的意思多妙。换句话说,人我一体,物我不二,这就是仁,这是宇宙的本来面目。本来是什麽?本来是一体的,没有二。你要是把他分开了,那是你自己的妄念,你以为这宇宙裡面有我有他,这是你的一个妄想,从妄想裡面生出的分别。
这个妄想就属于无明,无明又没有觉,「无明不觉生三细」。三细相是什麽?第一个是业相,业相就是动,波动产生的,也就是念头在动,那是极微细的妄想。紧接着第二个动,就是转相和境界相产生。转相也叫见分,境界相叫相分,见分、相分这是一对,你把这个宇宙分开成见、相二分,这是分别,分别产生了。你看多快,第一念是妄想,第二念立刻就是分别,这是宇宙的源起、生命的源起产生了,这时候还没有来得及执着。可是第三念执着就产生了,「境界为缘长六粗」,六粗相发生了,六粗相就是执着。见、相二分还没有执着,只是有个分别,分别有一个能见的和一个所见的,能所这是分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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