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弥律仪(第44集/视频/文字)悟道法师主讲

admin 沙弥律仪评论阅读模式

「但赡部洲内」,赡部洲就是指我们这里,我们这里是南赡部洲。我们娑婆世界,我们现在这个人道有四大部洲,东胜神洲、西牛货洲、北俱卢洲,我们这里叫南赡部洲,四大洲。都是人,但是人长的不一样,南赡部洲的人脸形跟地球一样,稍微有一点圆圆的;听说西牛货洲的人他长得有点像半月,月亮。北俱卢洲的人福报最大,他们寿命都一千岁,衣食自然。他是在人间的天堂,那边福报最大,所以那边的人他们都不学佛,因为他们日子太好过,北俱卢洲。所以韦驮菩萨叫「三洲感应」,只有三洲有佛法,北俱卢洲没有佛法。都是在我们娑婆世界的人道,我们这一洲是属于南赡部洲,南赡部洲一个洲范围就非常广。人间如果有转轮圣王,金银铜铁,金轮王就统治四大部洲(人有福报就会感应轮王来应世),银轮王统治三大部洲,铜轮王统治二大部洲,铁轮王统治一大部洲,分金银铜铁。我们在南赡部洲内,就是我们这一洲,不是只有我们这个地球,你不要想说只有我们这个地球,南赡部洲不只我们这个地球,那个星球不晓得有多少,恐怕像现在科学家讲的银河系所有的星球。整个南赡部洲里面所有出家佛弟子他都有分,如果盗常住物,这个罪就严重,这是我们一定要明白的。

 

但是现在常住物也有很多变更,所以这些我们有时候也搞不太清楚。在过去寺院比较如法,它是十方常住。在古时候出家要有度牒,受戒要有戒牒,一个度牒、一个戒牒,度牒是国家批准的,准许你出家,这叫度牒,戒牒就是去受戒。你有度牒、戒牒,到所有的道场去挂单都可以,所以古时候的道场它就比较如法。现在道场很多都形成一种子孙庙,子孙庙就是说师父传给徒弟,徒弟传给徒孙,或者自己的家亲眷属混在一起,变成子孙庙。过去道场它不是说你在这里出家才可以当住持、当家,你在其他道场出家剃度的就不可以在这里做住持、当家,过去不是这样,过去它没有这些限制。它的标准就是在修行,还有理念上能够相应,能够如理如法的,这样他就可以选出来。所以过去道场它是各地方来参学、来学习。现在大陆这方面还是比其他地区要多一点,有些不一定是在本寺出家的,其他道场出家的,他们也都可以去住。但是现在是不是有符合古时候那个标准,这个我们就不得而知。现在很多寺院也都变成公家的,变成观光的,收门票,当中这个因果不晓得怎么去算,这个也有待我们再进一步的去理解。把寺院常住的东西占为己有,这个罪是阿鼻地狱罪,这个罪非常之重。但是现在的人他不懂这个因果,所以往往造了这些重罪他自己也不知道,不知道他这个果报很严重。接着我们再看下面:

 

【若信施物。】

 

「谓施主持物至寺布施。而未分与僧者是。」信施物我们去盗取,在道场里面做住持、做当家的,最容易犯这一条。有时候施主他拿东西来布施,我们供养你们这里的出家人,这个负责的人如果没有分给大家,自己就拿去用。这个现在道场做住持、当家的人,很容易犯这条戒。现在拿来用是很痛快,将来还债就不痛快,就很痛苦。所以我现在,我也很谨慎这一条。所以人家送东西来,我说你这个要送给谁的?送给你们大家。明天叫大家都来,现在住在这里的大家都来,大家吃。不然你就要开会,大家不吃要怎么处理,大家同意就好。或者是你做一次性的羯磨,就是说以后凡是这些都这么处理可以不可以,大家同意就这么处理。这个总是要跟大家交代清楚。但是这个时间,我觉得一段时间就要重复再讲一次,这样比较好,再跟大家提醒一下。如果说人家送给我的东西,那就是我个人的,我个人要怎么处理是我的事情。送给我,我说这给大家吃,又变大家的,去执行的人这个因果就要注意,要给大家的就要给大家吃,你不能拿去一个人自己吃掉,那个又犯盗戒,将来去阿鼻地狱那就不好玩,所以这个都要很谨慎。信施物就是持物到寺布施,到寺里面来布施还要问明他布施的性质跟对象,供众的就是给大众用。这些我们尽量去修,尽量避免犯这些盗戒。这是讲信施物,施主持物到寺布施,还没有分发给僧众,这些盗取,这叫盗信施物。下面讲:

 

【若僧众物。】

 

『僧众物』是指「现前僧物」。前面讲常住十方僧物,跟现前僧物有一些区别,现前僧物譬如说我们现在十几个人住在这里,我们现在这十几个人就是现前僧,这叫现前僧物。常住物它是长期的,固定的、长期的;现前就是现前大家有的,你的东西,现前僧众物。现前僧物这个当中也有分公私的,譬如说这是公众的,我们住在这里大家一起用的,还是你个人用的,这个也要区分,这样你才不会公私不分,这个也要区分清楚。现前僧众物,它这里加个众就是指大家共同使用,这个盗取罪也很重。所以下面举出,「方等经华聚菩萨云。五逆四重我亦能救。盗僧物者我不能救。」这一段是《方等经》华聚菩萨讲的,五逆四重的罪我还能救,但是去偷盗僧物我没有办法救,可见得盗僧众物的罪过比五逆四重的罪还严重。

 

下面举出《三昧经》,「三昧经云。盗僧鬘物者。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等罪。」这是指僧鬘物,就是僧众物。前面讲华聚菩萨是《大方广佛华严经.华聚菩萨十行品》,在第十七,《大方等陀罗尼经》初分卷第一里面讲的。五逆,以后我们印出来大家可以看,这个资料查出来大家多看看。我们现在先讲《三昧经》,《三昧经》是《佛说观佛三昧海经》,是这部经。僧鬘是印度话,翻译是「对面施」,对面之物,就是现前对面布施,人家拿来当面布施的,布施给僧众,这就是僧鬘物。偷盗僧鬘物,罪过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等罪,这个罪也不好算。一般人对于盗三宝物,他不知道果报的严重性,所以犯了严重的罪报他自己不知道。

 

下面举出大律,「大律云。若盗佛塔物。及寺中供具。即犯道罪。」如果偷盗佛塔里面的物品,譬如说现在寺院、塔,在大陆塔也满多的,塔里面有一些供的物品,以及寺院里面的供具,偷了、拿走了就犯重罪。「若盗他经卷。计纸墨值犯罪。」这是讲经卷,古时候都是一卷一卷,经都是卷起来的,偷盗这个要计算他用的纸多少钱、墨多少钱,那个价值多少来定犯盗戒的罪,轻重的罪,以纸墨的价值来论。

 

下面举出《宝梁经》,《宝梁经》有两卷,现在已经在《大藏经》,编入《大宝积经》这部分,编入宝积第四十四会。翻译的人这些资料已经遗失了。《大宝积经》它是把很多经编在一起,整个名称叫《大宝积经》,这部《宝梁经》就是在《大宝积经》里面第四十四会。《宝梁经》里面有讲一个比喻,「宁啖身肉。终不用三宝物。得大苦报。罪受一劫。若过一劫。以侵损三宝物故。又佛法僧物。各有所属。不得互用。用则计直成罪。常住僧物。亦各有所属。不得互用。如大律广明。此不繁录。」《宝梁经》讲,宁愿吃自己身上的肉,绝对不去盗用三宝物,因为盗用三宝物将来会得很大的苦报,这个罪报要受一劫。「若过一劫,以侵损三宝物故」,有的受一劫,有的超过一劫,这是因为他是侵损,侵占或者是损害三宝物的缘故,所以罪很重。一劫是最起码要受一劫的罪,如果罪比较重的那就不止一劫,超过一劫,这是侵损三宝物的果报。

 

「又佛法僧物,各有所属,不得互用,用则计直成罪」。又就是再给我们说明,佛法僧物(三宝物)各有所属,不得互用,不可以说现在要供佛的拿来印经,要供僧的拿来印经,这个不可以,它各有所属。譬如说他供僧是要给僧众大家吃的,吃的就是吃的,你不能说吃的拿来印经,这个不可以,这个也犯罪。人家供佛的,供佛的拿来印经也不可以,印经的拿来供佛也不可以。在我们道场,我对这个很谨慎,因为我现在做负责人,下面做错事情罪过都是我的,将来下阿鼻地狱我是第一个下去,所以我都很小心在处理这些事情。所以我们道场都要跟大家说清楚,有指定专款跟不指定的,不指定的我们就比较活用,你不指定,用在哪方面都可以。譬如说供养道场,给道场去统筹,这个我们就可以哪个地方缺就补哪个地方,比较活用。现在有很多同修说,我这个要印《大藏经》,我再给他印其他的经都不可以。有一些道场他们不知道这个因果,人家印《大藏经》的钱,他说印哪一部经也可以,就是这里讲的。光是佛法僧,属于法这个当中还有区别。他要指定印《大藏经》,你把它拿来印其他单行本的经也可以,那也是大藏经里面的一本,有的人这么讲,在台湾也有道场给人家这么说,他那边没有在印《大藏经》,他说印这个也可以。如果他本人同意是可以,但是如果他指定要印《大藏经》,我们负责的人给他拿来印其他的,不然就印这个,那也是大藏经里面其中的一本,这个也不可以。因为《大藏经》它是一整套,它不是单行本,它是一套,一百多本。这个不能含糊笼统把它混在一起,这个都有因果。所以负责处理这些事务的人要特别小心,做对了是应该的,做得不对罪过一大堆,都是自己要去承受。

 

譬如说我们就讲印《大藏经》,《大藏经》版本很多种,这个也要说明。我们现在在台北印的,老和尚是以一万部为目标,所以我们现在就迈向这个目标,这是《乾隆大藏经》,清朝乾隆皇帝那个时代编的大藏经。不然日本《大正藏》也是大藏经,韩国《高丽藏》它也是大藏经,你要印哪个版本的大藏经?大藏经有十几种版本。现在还有台湾故宫印西藏文的,藏文的《大藏经》。全世界唯一存的一套藏文的《大藏经》,现在台湾故宫授权给印刷厂去印。那个时候也有印刷公司来找我印藏文大藏经,后来我请示老和尚,老和尚没有下文,我也就没有很积极去做这个事情。现在《龙藏》是印的比较普遍,因为现在看中文的人比较多。

 
admin
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7年7月21日10:29:13
  •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:http://ww.wmfjt.com/34577.html
匿名

发表评论

匿名网友
:?: :razz: :sad: :evil: :!: :smile: :oops: :grin: :eek: :shock: :???: :cool: :lol: :mad: :twisted: :roll: :wink: :idea: :arrow: :neutral: :cry: :mrgreen:
确定

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