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不信玉历的恶报
第一节 潘仰之不敬信玉历的恶报
潘仰之,是桂东县的读书人。平生喜欢毁谤善书。
他阅读玉历之时,在他所读的第一张上‘那见死鬼带枷’一句旁,用朱笔旁批‘是之至’三个字。
从第一殿起,用黑笔涂掉,到第四殿,又用朱笔涂掉。
在第七殿‘饮酒费用较过本身日常应用银钱之数’一句上,用朱笔大大地写上‘可笑’二字。
在第十殿‘痴心曲从’四字旁,用墨笔写上‘妇人自己寻死,与男子何涉’。
在转劫所章上,用朱笔写上‘乱说’两个大字。
在孟婆神章句中,用墨点去数行。在‘苦根难断’四字上,用朱笔圈了又圈。在‘又复作抛尸之鬼矣’一句上,圈上九圈。
以后的内容,不是画叉,就是涂掉。一直涂到‘是时彩霞遍地,观音菩萨下降’句。这时,忽然火光冲天。
仰之大惊,跳了起来,从窗子破窗而出。到了外面,突然双手爬地,两脚一起翻转过去,倒在木笼子里,一动不能动,好像被捆绑住一样。
他的妻子訇氏,从梦中惊醒,裸体逃命,从仰之身上跨过,让仰之见到妻子的丑态。
他的儿子听到喊声,莫名其妙的捧出玉历交给隔壁的老先生,却又转身进入房内,想捡取财物,而被火烧死。
当时,仰之已中火毒。自知罪业深重,此劫难逃,叹口气对众人说:
‘世间的人千万不要像我一般刻薄,毁谤玉历,以致招此现世报。’
说完即死。身上的肉被火烧得糜烂,众狗争著撕咬。
他的妻子逃出后,因为害羞,于是远奔他乡。在路上被乞丐强奸,而留下,她年方三十三岁,姿色也不错,但是因为与乞丐通奸,以致亲戚们一概不招认她。即使改嫁乞丐,也不愿接受她。
不久,乞丐去世,又同以前的仆人,搬到遥远的麻地。此后不再有人知其行踪了。
以上的故事原记载于东阜玉历增编的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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