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音普薰集—為什麼要修正自己的言行? (第二一O集) 檔名:29-511-0210
學生,老師有責任幫助他、成就他,看到他有過失決定要說。所以從前老師對我們講,說過失的人,誰願意說人過失?誰願意跟人家做冤家對頭?聰明人、有學問的人絕不幹這個事情,跟人結善緣,絕不跟人結惡緣。你有過失不會有人說的。說你過失只有兩種人:一個是你的父母,一個是你的老師。朋友、同學說過失也是一而再,頂多講兩次,不會講第三次了,兩次你不改,第三次也不說了,為什麼?說了就變成冤家了。那怎麼對你?敬而遠之。什麼叫「遠之」?不與你共事。你在社會上做任何事業得不到別人幫助,你所得到的,是與你有利害關係的,道義的朋友你一個都沒有。所以德行、言語不能不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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