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节 周汇淙记玉历解释冤仇的事迹三则
一、赖帐复杀人,冤魂附体索命
詹泽林先生,徽州休宁人,年二十一岁。他的伯父一向在汉镇苏松茂朱店帮忙贸易的事,泽林也随著学习生意之道。
他的伯祖住在公庵江姓的房屋处,已在道光十四年去世。泽林每晚必回来此处守卧。
有一天晚上,他突然发狂,大声说:
‘我姓王,名翠,附身道说冤情:
我前生的丈夫也姓王,名元,是浙江嘉兴县人。詹泽林前生名叫吴耀珍,是江西南昌县人。
吴耀珍到淅江作客,与王元认识,二人感情很好。王元曾付给吴耀珍一千两纹银,请他代为做生意。
几年之后,王元向吴耀珍索讨本银,岂料吴竟昧著良心不认帐。以致王元忿怒之极,拿起刀要杀吴耀珍。吴接住刀子,反过来杀死了王元,逃回南昌。
我王翠于是向嘉兴县令控告吴。并随著发票、拘拿文书到南昌拘拿吴耀珍到案,讯问属实;定罪后发配充军。
这是乾隆五十九年的事。
到嘉庆六年,吴耀珍遇到皇帝的恩赦,放回。我王翠由于夫死无依,一身萧条,听到他恩赦回家,只得奔赴他家,向他索回所欠的一千两纹银。
可是吴耀珍仍然分文不给,甚至于闭门拒客。我王翠孤身一人,生活毫无著落,一气之下,自缢于吴家门口。
吴耀珍一见大惧,但仍然逃避于外地。不到二年,就死亡了。
到嘉庆十九年,吴耀珍投生于詹姓人家,就是今天的泽林。我王翠魂留枉死城,不愿投胎。三十多年来,由于含冤莫白,一心一意地要找机会报仇。
一缕孤魂,遍找各省,都找不到。今天我来到汉镇,被我找到,必定索詹泽林的命回去抵偿,以消夙恨。’
每天一到晚上,王氏必定附身几次,使詹泽林用自己的拳头槌击自己的颈部,或咬自己的手臂等处,弄得头、颈、手臂皮开肉绽,血肉淋漓。见到的人莫不心惊肉跳。
当时同庵而住有位汪朗亭先生,年已七十多岁。劝王氏说:
‘听你所说,好似确有其事。但是,冤可解而不可结。冤冤相报,循环没有了时。
至于你说,纹银未还,魂魄无有归依处一事。我们愿意请高僧,有道行的道士,代作冥福。一方面救詹泽林的命;一方面超度你往生福地,岂不是两全其美?’
王氏勉强地答应说:
‘我的丈夫王元与我同来。船泊在朱家巷河边。既然承你解释恩怨,解送回家,须办一艘大船;男女鞋袜二双;冥资十千。
另外,上船开行之时,须另办神福,给水神犒劳。’
汪先生于是照所吩咐的备办饯送。完事不到二天,王氏仍然附詹先生的身体说:
‘妾夫王元,已奉令投生,因为还停留在投生的半途,等到阴曹的文旨一到,才能发放。今天我来,一定索回詹泽林的命。’
此后,每天的情形,愈来愈严重。眼看著詹泽林即将不保。恰好汉镇的姚耕心先生闻知此事,就来与汪朗亭相商:
‘我看此件事的冤结,非印送玉历一书,不可能解救。
姚家以前曾超渡亡母周氏,印送五百本的玉历,梦中指示,已转生人世。
姚子文曾因母亲患病将死,发愿印送五百本,病立即痊愈。
所以这事绝对可以施行。詹泽林虽然财力不足,我们可以一起为他负担。’
于是代詹先生作疏文一道,焚告愿意印送玉历五百本;并且设坛演送救苦真经与放焰口一台,解冤释结。
不久,在六月二十八日夜间,王氏附身说:
‘玉帝回文已到,我可以超生,投胎到原省;而与詹泽林的冤结,也可以解开了。’
七月初一日,胡善培先生率领多人,代詹泽林延请有道高僧诵经。到初六日,诵经完毕。此日詹泽林睡后,魂魄随同王氏来到东岳庙的神明之前。受到三十大杖的毒打后,由王氏具结了案。
詹泽林醒后,对著大众验视,两腿红肿,杖痕还在。从此之后,王氏就消失无踪了。
二、附记
周汇淙先生为此事附记说:
‘姚耕心先生,勇于行善,已非一次。此次又与胡先生、汪先生解开此案的冤结。为了想要推广流传,以戒惕世上那些昧著良心,贪财谋命的人,于是将此事写成文稿,吩咐我订正。
我很赞赏姚先生先得我心,就根据他的善意,据实附记,一字无欺。以表现玉历此书,印赠的应验,如响斯应。’
三、前生奸淫、此生鬼打吐血报
杨诚斋先生说:
我读了周汇淙的附记,想起了家乡有一妇人,白天被鬼打,吐血将死。
她自己说:
‘前生为人时,曾强奸一童子,童子害怕、羞恨,自杀而死。现在前来索命,恐怕逃不过了。’
她的丈夫发愿印送三百本的玉历,代为超度;并设斋醮,代念救苦真经。
经过三天,病竟痊愈。
此事与詹泽林的事,事理暗合。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