懂因果就能趨吉避凶—念佛是因,成佛是果-2 (第二十三集) 2012/2/16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(節錄自淨土大經科註02-037-0194集) 檔名:29-514-0023
「又善導大師於《法事贊》中云:弘誓多門四十八」,阿彌陀佛發四十八願,「遍標念佛最為親」。遍標是修行法門,遍是普遍,標是標示、標準。無量無邊法門裡面,哪個法門是標準?念佛。為什麼?念佛就成佛,一切法從心想生,道理在此地,你念佛你就成佛。所以淨業三福裡頭第三福,「發菩提心,深信因果」,我們年輕初學這段經文,這個深信因果就把我們難住了。因為第三福是菩薩福報,發菩提心的菩薩,這經論上都說,發菩提心在《華嚴經》是初住,在別教裡面是初地,這麼高位次的人,怎麼還跟他講深信因果?如果這句話擺在第一句裡頭,我們一點都不懷疑。因為我們凡夫都相信因果,難道佛菩薩不相信嗎?三福第一福是凡夫,第二福是小乘,第三福是菩薩,怎麼會擺在菩薩那裡,要菩薩深信因果?我們為這句話搞了好幾個星期,最後才悟出來,就是念佛是因,成佛是果。不是別的因果,別的因果他怎麼會不知道?念佛是因、成佛是果他疏忽了。這就是我們剛才講的,門外的誘惑你容易發現,門內的誘惑你不容易。你真正想成就,最快速的成就就是念佛,那就是阿彌陀佛第十八願。念佛三年成就的是一般人,我們在《淨土聖賢錄》上看到、在《往生傳》裡面看到,許許多多念佛修行的人,三年功夫就圓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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